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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游戏——坑
租房当然要签合同,有的不法中介公司就在这《房屋租赁委托书》中巧设陷阱,坑害消费者。比如协议只有承租人的义务,没有经营者的义务;只有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条款,没有经营者的违约条款;在服务报酬中规定“交换联系方式后为代理服务成功实现,代理费归乙方所有”,可别小看这条规定,一不小心你就会入了他们的套儿,有时有的中介公司故意让房东与消费者见面,一不小心互递了名片,但后来没有达成交易,再找中介公司,人家就不管了。坑人的合同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但不变的是合同中的条款永远都是倾向于中介公司的一边。
内外勾结——骗
如果说上面在合同中做些文章还算是一种隐含的话,这种方法可是实实在在的,赤裸裸的骗了,这种骗法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房主串通欺骗消费者。他们先带消费者找到房主,而且将房也看了,因为价钱是他们事先与房主商量好的,所以一般较低,比如说五棵松地铁附近的两居双气一月租金才八百元,消费者一看价钱便宜,肯定动心了,然后与房主一商量双方达成交易,这样中介公司的事儿也就完了,消费者也就顺顺当当地掏了中介费,可当消费者交了中介费后,准备租住时,房主告知,此房有变不能出租了,消费者在找到中介公司时,得到的答复只是中介成功,不关我事。还有一种是房主根本就是假的,就是他们公司的人,是“托儿”,骗术基本与前一种一样,就是见面时说的很好,一旦中介费拿到,情况马上发生变化,“房主”肯定变脸,一句话“不租了!”但消费者的中介费也没了。
脚底抹油——溜
这招也是以房屋租赁为幌子涮人的不法中介公司常玩的一手。他们的战术是拖住消费者,等到上当的人一多,将中介费一卷走人。
典型案例:坚石公司骗术
在很多人眼里,潘石屹这三个字,毫无疑问就标志着京城地产界的某种信誉和号召力。老潘能在京城最繁华的黄金地段玩出一个“CBD”(中央商务区)来,他旗下的公司怎么会诈骗普通房主的几千块钱房租呢?尤为重要的是,在潘石坚转让坚石公司之前,坚石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是经营房屋中介的好载体。
2003年7月初,于波接手公司不到一周,就开始施展他的“空手道”。他召集手下,开始实施他制定的经营策略:与房主签订一年的合同,争取两个月的免租金期;但与房客签订三个月的合同,收三个月的房租;最后房客住了三个月,但公司只给房主一个月的房租,然后跟房主找茬,撕毁合同。于波认为,这样公司有了利润,还不违法,顶多是经济纠纷。
但是,仅仅过了一个月之后,于波就不满足于这样的小打小闹了。8月初,于波召集全部部门经理开会,命令手下各部门将手中的房源低价出手,尽快收回资金,于波许诺给各部门的提成由原来利润的50%提高到营业额的50%,房价降价的幅度从300元到500元不等。以从房主那里转租的月租金为3000元的房子为例,转租给房客为2500元,各部门和业务员提走1250元利润,到了坚石公司手里的钱只有1250元,每月3000元的房子缩水了一半还多。
但是,即使是这样,于波还是觉得资金来得太慢。到9月初,于波要求再次压低出租房屋的价格,至于压低的幅度,由各部门经理自行掌握,有的房子月租甚至降低了1000元。如此压低房租价格,自然引来房客如云,于波手里很快拿到数百万元现金。但是这样高进低出,意味着坚石公司要赔掉成本的一半以上。于波手下的一位高经理,在9月1日到10月20日的50天里,就拿到了19万元提成款,分给部下3万元后,他自己净赚16万元。这钱来得太快了,他意识到早晚要出事,结账几天后,高经理就拿着16万元一走了之。
于波自然更明白自己这样诈骗最后会出事,所以他在诈骗期间先后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让两个老乡担任。截至2003年11月案发时,坚石公司已五易其主。
TIPS:如何正确选择租房中介公司
1.有关证件
即房地产中介企业经营场所中的明显位置是否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该企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等。
2.门面装修
公司规模大、实力强的房地产中介企业,一般都具备门面装修整洁,企业标识明确,硬件设施完善(电脑、电话、传真、摄像机等),房源信息丰富等特点。
3.服务水平
首先,正规的房地产中介企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服务,按标准收费,并按规定提供正式发票;其次,企业从业人员的形象好,服务热情,受过房地产专业培训,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投资置业的咨询。
4.规范的服务规程
正规的房地产中介企业,应有规范的服务规程,并以各类业务流程登记表等形式,从房源委托登记、信息推介、意向协调、签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规范的服务。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