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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廉租房政策需要政府更多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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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确定了廉租房政策,提出应对不同收入的家庭实施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然而,政策和办法虽然已经出台,各地在执行上却出现了断层。时至今日,廉租房只能通过摇号来确定住户,这凸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尴尬。 入住廉租房简直像中大奖 "高收入家庭按市场价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屋"。这是我国针对不同收入家庭所建立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 1998年,我国确定了廉租房政策,随后国务院专门出台了23号文件,提出应对不同收入的家庭实施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1999年4月,建设部会同财政部等中央主管部门出台的《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然而,政策和办法虽然已经出台,各地在执行上却出现了断层。到2000年10月,全国进入"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实际操作阶段的城市只有天津、广州、青岛等几个,半数以上的省市还没有制定廉租住房的筹集、建设、管理及申请、审批办法。 时至今日,各地廉租房建设仍如蜗牛般爬行。对于那些亟待救助的低收入家庭来说,入住廉租房的概率简直与中大奖相似。面对"僧多粥少"的现实,廉租房只能通过摇号来确定住户,这凸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尴尬。廉租住房制度对于保持社会安定和低收入居民生活意义重大,但是目前面向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工作中发现,这种状况离住房新体制建设的要求、离广大低收入职工家庭对政府的期盼差距较大。一位一直在企盼廉租房的下岗女工告诉记者:"一直听说有廉租房,但没听说有谁住上了。现在我们还是全家三代挤在一间平房里,不要让我们把希望都寄托在摇号上。楼市发展的够火的了,多想想我们这些被关在楼市外面的人吧。"对于这种政策和执行的脱节现象,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投融资中心主任尹斌对记者说:"虽然有了廉租房管理办法,但各地并没怎么执行,因为当时住房的发展重心在经济适用房上。总体来说,我国的廉租房工作是起步晚,规模小,问题大。"随着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结束,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政府行使住房保障职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也越来越明显。 政策下为何出现"夹心层" 廉租房谁可以申请?这是所有中低收入人群最为关心的话题。然而目前北京等实施廉租房建设的城市,不仅廉租房的数量非常少,而且在申请资格上也非常苛刻。由于我国廉租房制度实行了集民政低保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导致其覆盖面非常窄,受益人群特别少。"最低收入的提法,缺乏道理。"尹斌认为,单纯依靠低保体系中最低生活保障线来核准廉租资格,难以促其良性运作。他举例说,北京当初将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设置为年收入0.5万-6万元的家庭,并确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覆盖人口范围分别是15%、80%和5%。但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目标人群的覆盖面设定得明显过宽。因为在经济适用房的覆盖面中,年收入三四万元以下的家庭占到了50%,他们既无能力购置合适的住房,又被排斥在廉租房覆盖面之外,成了不折不扣的"夹心层"。 除此之外,外地人是否可以申请廉租房也引起了人们的争议。以目前北京的政策来看,虽然政府近期表示有意扩大廉租房的供应规模和照顾对象,但具体对象却始终是限定在北京本市户口范围内的。针对这一限定有专家认为,作为纳税人,本地人、外地人应平等享受廉租房;而且由于外地人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压力等原因,他们也许比本地人更需要廉租房。 "和谐地产"需要政府的责任心 建设部、民政部近期启动了全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这将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提供依据。而在此前,经济适用房政策曾因北京"购房长队事件",引发信任危机。一位研究者指出:"地方政府如果在住房保障上投入大了,损失的至少是机会成本。这里面有GDP,有政府得利,但却没有什么力量能够约束或激励政府将注意力投向住房保障。" 现阶段,政府要保障的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房产、人人买新房。在这方面,新加坡政府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目前在新加坡有87%的人居住廉价组屋(新加坡对国家营建住宅的称谓),总量高达50万套以上,而其全国总户数仅65万户左右,这基本上保证了80%以上的中等收入家庭能够得到廉价的组屋。目前新加坡组屋政策已逐步放开,购买条件是以每个家庭的月收入水平决定的。在上世纪70年代,政府规定只有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请;80年代,该标准提高到2500新元,随后又改为3500新元。"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新加坡建屋局将杜甫的诗句作为局训。今天看来,组屋建设不仅是救济良策,同时还抑制了房价,降低了劳动力成本,使新加坡在较长时期保持了国际竞争优势。类似的做法正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其经济起飞阶段的制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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