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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家庭——尤其是拆迁户——解决住屋问题,江苏省泰州两年前率先试行了个人与政府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新模式。今年6月,江苏省进一步把这个“共有产权、租售并举”政策推广到全省,预计到了年底,全省将有1500户家庭受惠。
打个比方,在新模式下,一间60平方公尺的房子中,40平方公尺是市民自己出钱买的,其余20平方公尺的产权则归地方政府所有,政府再以比市场价低的租金,把不属于市民的房屋部分租给他。
市民可在经济环境改善时,随时购买剩余的产权面积。如果在五年内这么做,他只需支付房屋的成本价;要是五年后才购买全部产权,就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付款。
江苏省建设厅房改办副主任邱宏受询时说,目前泰州全市已有436户住房困难家庭在政策下受惠,而姜堰市300多户受惠的家庭中,已有八成在两年内购买了所有住屋产权。他说,江苏连云港和淮安等也已开始试行新政策,“还有多个城市跃跃欲试”。
中国现有的住屋保障政策中,中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家庭则可申请廉租房。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间,由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牵头,并由多个相关部委组成的调研小组,对全国近20个大型城市现有的住房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所有城市都存在这样的市民:超出廉租住房收入标准,却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
发展租赁型经济适用房被视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不过,“夹心层”家庭是个“动态群体”,不断有人脱贫致富,也不断出现新的、需要援助的家庭,加上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又有限,如何发挥经济适用房的保障作用成了难题。让“夹心层”家庭尽自己所能出资购买房屋的部分产权,并由政府投资其余产权,圆了“夹心层”家庭拥房梦的“共有产权”做法,因此浮出水面。
这之前,泰州其实已率先试行有关政策。邱宏说,城市建设使不少人受房屋拆迁影响,如果有选择,这些人并不愿意购买新房子,推出“共有产权、租售并举”主要是帮助这些“被动消费者”,解决住屋问题。
为杜绝炒房现象,购屋者在还没有取得所有的产权前,不能进行房屋交易,并且只能在拥有所有产权的五年后售出房子。此外,售出房屋时,房屋增值部分的50%,还得上缴政府。然而,这一规定让一些人质疑政府是否要从房屋升值中得到回报,打着“保护弱势群体”旗帜却成为最大的投机客。
对此,邱宏说,这么做是要购屋者了解该政策是“缓解低收入者购房的压力,解决城市拆迁户买不起房子的问题,而不是让人谋利的”。他强调,政府所得的回报还是继续用以协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屋问题,包括提供更多的经济适用房。
【来源:昆房网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