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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开征二手房土地增值税 ●二手房税负达交易价格的9.55% ●卖方可能将土地增值税成本转嫁给买方 本报讯 昨日起,上海对非普通商品房开征二手住宅转让土地增值税,税率0.5%。据悉,自征税消息公布以来,上海市场并没有出现集中成交情况。 一个月前,上海财税局官方网站曾发布了《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地[2007]26号)。 其中指出:从7月15日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上海非普通二手住宅交易所需缴纳税收还包括5.55%(营业税)、1.5%(契税)、2%(个人所得税),此外,还有印花税,各种手续费等。 税收政策公布一个月来,上海二手房市场的成交量稳步上升,成交价有所提高,未出现集中成交。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该市场存在供应不足的情况,开征土地增值税后,卖方可能会将此部分成本转嫁给买家。
【来源: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