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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隐瞒实价、赚取差价,北京百富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昨天被市建委通报批评。
据悉,日前市建委接到市民举报,北京百富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赚取巨额差价,经查实,2007年2月份,百富天公司在从事一套存量房买卖业务过程中,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向买方收取购房款634万余元,交给卖方540万元,且虚拟合同按照160万元的房屋价格向税务等部门仅缴纳相关税费13.6万元。市建委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通报,并将该企业逃税行为移送市地税局处理。
昨天,市建委发出通报,对北京百富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罚:企业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警示信息系统,在整改复查合格前,限制网上签约资格;对房地产经纪人员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档案警示信息系统;在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内予以通报,并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予以公示;对该企业逃税行为移送市地税局处理;将该企业赚取差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规行为移送市发改委价格部门处理;该企业及其相关责任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规行为通报市工商局查处。
市建委三点提示二手房租售
昨天,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从机构选择、房屋买卖和房屋租赁三方面分别给购房者提了醒:
机构选择:不以佣金收费低为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时应当选品牌好、规模大、成立时间长、不良记录少的机构。不要以佣金收费最低作为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标准。
签约时,要坚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承办的执业经纪人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资格证书编号,确认公司是否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意自己保留合同原始文本。
据悉,全市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情况、分支机构、执业经纪人、投诉情况等,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http://www.bjfdc.gov.cn中的“房地产经纪”频道可以查询。
房屋买卖:不要选择全权委托
如果准备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市建委提醒一定要查看经纪机构的房源是否已在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公示24小时并有房源编号。
达成意向后,要坚持买卖双方当面协商交易价格等重要事项,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尽量不要选择全权委托(甚至通过公证全权委托)经纪机构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后买卖双方应让经纪机构提供网上签约的查询密码,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对网上签约情况进行核实。
在划转交易结算资金时要查看资金是否存入经纪机构在银行备案的监管账号,不要把资金存入经纪机构自由账户。
房屋租赁:租金最好一月一交
针对房屋租赁中出现的问题,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若将房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租房,应当选择在建委备案的已向指定银行缴纳60万元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建议承租人向房地产经纪机构交纳租金可选择每月交一次的方式,最长以不超过三个月为宜。
尽管行业规范不断出台,但至今中介吃差价的现象仍未完全杜绝。
【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