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昆房关注>地产动态>正文
已签合同即算老房 5年以上经适房无需提前抛售
发布时间:2008-2-21 9:56:36 责任编辑: kunfun.com [ 到论坛发表看法 ]


在从二手房中介获悉“5年以上经适房业主为少交土地收益金,正急于在新政策执行前出售房屋”的消息后,经济适用房业主张女士昨天致电本报询问,公示的再上市新政策中提到的购房合同如何界定。对此,市建委澄清:已购经济适用房的标志是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而不是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时,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该通知执行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房按照市场价格再上市时,出售人须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差价的70%补交土地收益金。而根据“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通知执行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房只需按差价10%补交。

  对此,部分经济适用房业主误将通知中提到的“购房合同”,当成房屋再上市交易时,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因此急于在新政策执行前寻找下家,并导致部分二手房中介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挂牌量增加。市建委表示,“购房合同”应是市民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目前已签订这类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房均属于“老房”,未来再上市时将依照“老办法”,按差价10%补交土地收益金,“老房”业主没必要赶在新政策执行前出售。

【来源:北京日报 】

  上一篇:“经济租用房”沪已有雏形 实际租金低于市场价
下一篇:没有了
添加到收藏夹 |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郑重声明】昆房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昆房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相关资讯 ==全部资讯==
 图片新闻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
>>>>..
先发一张阳台的图片 ..
 新闻推荐
·沪宁城铁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
·昆山一年盘活存量土地8000亩
·张灯结彩闹元宵 昆房网站捷报传
·珠三角房价打折风刮到长三角
·贴心小窝 70平手工爱好者的清新田园小家(组图)
·通过艳照门事件 看中国陶瓷产品的专利权问题
·小户型、低总价   舜江碧水豪园预约登记客户突破300..
·3月2日华强·青春雅居二期多层开盘
·上湖酒店公寓入驻赢座,开盘在即,预定享9.9折
   论坛最新推荐贴
   业主论坛推荐 ==进入论坛==
   一周资讯点击排行榜
·2007年12月昆山楼盘..(10037)
·昆山春季房展 中小户..(8182)
·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8016)
·昆山买房该买哪里?要..(7935)
·洞房风水23个注意事..(7469)
·透过2007秋季房展会..(6689)
·景枫嘉苑:2800元/平..(5721)
·阿拉要到昆山养老—..(5163)
·2007年11月昆山新开..(4463)
·解读昆山城市东部副..(4185)
房地产精彩活动推荐
·2008中国房地产政策与市场..
·2007昆山市消费者行为有奖..
·昆山启动清华大学房地产经..
·第四届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城..
·第二届中国城建与房地产科..
·第三届中国城市标志名盘年..
·第三届城市标志名盘年度金..
·首届(亚洲)国际创新型地..
·邻里中心项目诚邀合作伙伴..
·06江南明珠苑社区风光摄影..
   昆山房产业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