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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6年5月17日,对于中国房地产业来说又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国六条”)在短短一天里街知巷议,震动了房地产市场各方。今天是“国六条”出台的第十天,谷歌(GOOGLE)上关于这一名称的搜索条目至今达到13万条,此轮房地产调控的社会影响可见一斑。十天中,参与讨论和行动的各方群体,看多、看空者并存,多空博弈愈加白热化。我们希望,一个理想的状态是,通过这次更深层、系统和广泛的调控,国内房地产市场由此进入良性、和谐发展的轨道。
措施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解析:从去年4月国务院出台“国八条”起,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已经代替稳定房价,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首要任务。此轮调整,这一主旨和中心未变。业内人士指出,今年的“国六条”减少了对于房价的指向性调控,把目光更多投到住房供应结构的调节,这样的调控很务实,针对性明显增强。从全国4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看,各地可售房源完全能满足正常的市场需求,不存在房源不足问题,少数城市存在大户型较多,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供应不足等问题,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正在逐步改善。
影响:业内人士看来,要明确住房结构的具体供应比例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方向十分正确,但是必须有具体的“量化”政策进行保证。如要鼓励开发商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就需要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时就设置前提条件,对不同住宅的供应比例、价格上限做出限制。目前,建设部已责成各地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措施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来源: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