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五页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即将落地。17日,上海证券报独家获悉了文件全文。
《意见》涉及市场准入、开发经营、购房管理等几方面,试图全面“卡位”原来基本上是对外资自由开放的楼市。
《意见》特别要求,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外汇局等九大部门应及时制定有关操作细则,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外资违规炒房的行为。“国家主管部门将合力九部委联合行动、各出细则,确定文件的发布和执行。”一位参与起草的专家介绍。
《意见》规定:
——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非自用房地产,应当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时,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
——三类企业将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不予批准外汇借款结汇:即未全部缴清注册资本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开发资本金未达到投资总额35%的三类企业。中外资合作过程中各方不得设固定回报承诺。
——没有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没有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已经设立分支的机构或在境内工作学习的个人,只允许购买自住商品房。同时实行实名制,以限制一人多套购房。
“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一个外资投资中国楼市的新时代即将到来。”仲量联行中国区董事陈立民感慨道。(记者 柯鹏)
九部委细则待定 海外基金仍心存侥幸
尽管最终政策依旧在酝酿,特别是九部委的配合细则还在草拟,但限制外资炒房意见的大致消息已在海外基金内悄悄传开。
“笾履谌菀丫厩宄衷诨乖谘芯恐校⒉皇前迳隙ざぢ铮颐羌南M诰挪课冈虿换崽侠鳌!?7日,一家国际著名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
措辞严厉 细则待定
17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机构得到了这份总共5页纸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该《意见》从外商投资房地产准入门槛、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等几方面进行了细则规定。详细
楼市新政“三剑”狙击海外游资炒房
限制外资“炒房”的政策已现雏形。
虽然正式文件还有待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并且下发,九部委的细则也还有待时日,但这份名为《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已经流传。
17日,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文件全文,并邀请多位专家对这5页纸进行权威解读。专家解析,该政策涉及市场准入、开发经营、购房管理等几方面,试图全面“卡位”原来基本上是对外资“自由开放”的房地产对外市场。但是在个人和机构两类投资外资主体的限制政策中,海外个人多套炒房将遭遇明令禁止,而对海外机构的限制还有等完善。
“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一个外资投资中国楼市的新时代即将到来。”仲量联行中国区董事陈立民感慨。
新政预警 数十亿元炒楼外资先行遇阻
“原来外资投资一个房地产项目只需要等个把月左右时间审批,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批复下来。”17日,一家国际投行的负责人向记者诉苦,“听说新规出来前有所收紧,这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审批进度。”
其实,该人士所说的“新规”就是近日盛传的“限制外资炒房”规定。据悉,仅在上海地区便有近10个大型的外资收购项目“受阻”,其中甚至包括了近期交易成功秉已经签约的一些市中心收购项目,涉及到的总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外资抢食“最后的晚餐”
据悉,2005年境外投资者在中国房地产领域投资约55亿美元,占2005年国内全部房地产投资总量(包括土地市场交易)的3%,主要的投资城市集中在北京、广州、上海三地。而今年上半年的外资投资项目则主要集中在高档住宅物业上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