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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任称增值税不合理 与潘石屹共评不会推高房价
发布时间:2007-1-20 9:36:54 责任编辑: kunfun.com [ 到论坛发表看法 ]

资料图片

  今天下午,任志强和潘石屹两大地产圈明星几乎同时更新了自己的博客,主题直指最敏感的土地增值税话题,有趣的是,与以往不断斗嘴不同,这次两位性格迥异的大佬的观点极为相似,并不约而同用“地产股暴跌”开始自己的话题。

   在博客文章中,任、潘二人同时提到开征土地增值税并不会对推动房价产生过多影响,这与媒体普遍预测的转嫁论并不一致:

   潘石屹:在市场经济中,价格只取决于供求关系,而与成本无多大关系,只有在过去计划经济的年代,才会根据产品的成本定它的价格,所以,清算土地增值税虽然提高了房地产发展商房子的成本,但不会对房价的上涨产生直接的影响。”

  任志强:房产开发与二手房转让不同,增值税并不会在所有或普通项目中产生房价的推动作用……高档房和非住宅类项目许多会有较高的超额利润,但这部分生产量大约只占全部投资的30%,住宅和普通住宅在总量中占有绝对多数的比重。因此该税项并非会对整个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我个人也不认为会对推动房价的高涨产生过多影响。

  同时,两位开发商亦花费了不少篇幅阐述土地增值税在我国的征收过程,特别强调论证财政审查严格的正规企业并不会因为征收土地增值税而受太大影响。

   潘石屹:上市公司,尤其是境外的上市公司,他们大多数的会计报表都是由国际公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毕马威这样的事务所做审计的,他们都是严格地按照国务院当年颁发的《土地增值税条例》和财政部颁发的《实施细则》来做了全额的预提。这些做了全额预提的公司在这次的清缴政策中不会受到重大的影响。

   任志强:一段时间之后,也许上市公司的报表就可以证明,这项已有十多年历史的法令即使重申也不会对现有的盈利情况产生过大的影响。真正影响增值税的是扣除项的计算与成本的分摊,而不是上市公司的偷税和拒交。上市公司的业绩要求与再融资要求早就消除了其主观拖延结算的动因。

   另外,针对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潘石屹预测:我想一定会有一些开发商会转变自己的经营战略,把过去以销售为主转向以自己持有为主,因为自己持有的物业不用缴纳这从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同时,出租的回报率在中国比其他的国家和城市都要高很多。

   在博客中,一向语出惊人的任志强再次炮轰政策,认为征收土地增值税不合理:

   我不认为出让的土地有理由在已收取出让租期中的土地使用费、放弃了土地出租期的使用权之后,政府应再收取土地的增值税。因为这等于对不转让土地与房产直接进行建筑出租经营而取得利润的企业与用转让房产方式开发的企业实行了同等的土地出让中的差别税制。

   出让金就是合理合法的土地收益,招拍挂中的竞价增值也是土地的收益、增值税同样是土地的收益、二手房转让中还有土地的增值税,同一块已出租的土地中政府在不断的无限制的追踪加收土地中的收益。这正如同周其仁教授所提出的“土地增值归公”,那么土地贬值时,又由谁来承担贬值的损失呢?

   尽管任志强在博客里严肃的猛批政府征收增值税的举措,在文章的结尾却难得的调侃:我不认为增值税是合理的,但国家出台的税法则是必须执行的。过去是这样,今天也是如此。新文件并不会改变公司运行的情况,也不会因此而影响房屋产品的定价。我相信无非是每次新文件都会带动媒体的一阵风而已。


【来源:易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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