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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需相关完税证明
今年开始,土地市场成为政府部门的关注重心之一。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通知明确,没有财税部门发放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如发现纳税人存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或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各项违法用地行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包括用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具体用地情况等信息提供给相关的国土资源部门。
动态监测105个城市地价
国土资源部近日还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今年起,按照“重点区域、重点监测”的原则,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覆盖范围从50个重点城市扩大到105个城市,实时监测全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水平和变动情况。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监测城市要适时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凡现有基准地价已3年以上未更新的或当地地价水平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更新,并将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成果上报。
国土资源部还将定期对各城市进行实地复查考核工作,复查考核结果将向社会通报,并与参与工作的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等挂钩。
目前,地价动态监测的城市范围主要包括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长江沿线经济带等经济发达区域的重点城市。
【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