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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遭遇决定了我三五年也买不起房.我去年7月18日在江南宗与一男子进行房屋买卖过户,在房管局给我发放了过户凭据,缴费单据的情况下,交给对方房款首付四万元,事后该男子失去联系,我及时报了警。我要求房管局再验房本的真实性。得到的答复都是真的。并说可以出证明让先领房本。让回家等通知。等到8月19日过户大厅通知我说:房本拿去鉴定出是假的,因此取消过户登记。日前我已向江南区法院提起诉讼,可是3月20日我接到法院的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认定房管局合法. 判决书称: 1、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文本并非房管局所印制,所以不承担鉴定真伪的责任.(言外之意,鉴的出算你运气好,鉴不出算你倒霉.房管局压根不管鉴定房本的真伪!《鉴定报告》显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假的。鉴定出有4处与真房产证在印制上的不一致。而这4处不一致处,正是鉴定真假房产证的关键,其防伪技术并未需要借助任何仪器设备来鉴定即可看出真伪。)
2、申请时发给买方的的过户凭证即认定完成了审批手续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是房管局自己向法院提交了经过初审、复审、审批并盖章的材料,这些材料足以证明不是房管局宣称的只是受理登记,而是完成了全部的权属审核.) 这西城法院还是人民法院吗?!
就在打官司的半年里,同样的二手房长了五六百,上涨的房价夺去我5万!!!还让我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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