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销售工作开始后,开发商或代理商通常会设立售楼处。经过宣传广告,购房人在得到信息后,会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销售方应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人,并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
2.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签过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同自己的律师到售楼处(外销房应到代理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律师负责签约事宜、起草补充协议、审核契约须知、制定税费明细表、按揭须知,审查付款情况,制定签约付款进程表等文件。销售方律师还要审查购房人身份证件,确定其契税缴纳类别,并向对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签订买卖契约是销售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办理预售登记及转让
登记: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方才生效。签订契约3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转让:买方如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买方与转受让人应在预售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办理入住
在购房人入住前,发展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律师协助审查,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要给销售商律师楼立档保存。在最后入住时供审核。由律师发入住单。
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有接受管理公司的管理条款,所以入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交纳维修基金及各种费用。
6.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
发展商最后要为购房人(此时也可称为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产权证。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