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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居者有其屋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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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读报、看新闻,算得上是关心时事吧。俗话说,奇怪的事见多了,就不希奇了。可是,我对房子的问题是越来越糊涂。房地产开发商有说法,经济学者有见解,媒体有报道,真是你方唱罢他登场,热闹的很!结果是房子越盖越多,房价一路水涨船高,买不起房的人只能一声叹息:“唉,谁让咱没有银子!”我不想被任何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牵着鼻子走,只是以一个老百姓的身份谈点看法。
一、关于土地资源 不可否认,土地是稀缺资源。伴随经济发展,土地的利用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包括农民的耕地,也成了或正在成为开发建设用地。于是,建立在土地开发之上的各种收益就产生啦。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房地产:座座高楼拔地起,经济腾飞的表象光环诞生了。现在我们确认这样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财产归全民所有。土地是不是财产,是不是归全民所有?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出租、转让。开发商要盖楼必须有地皮,必须到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投标土地,挂牌交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属证明再开工建房。百姓们拥护政府,也坚信政府会使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既然老百姓需要解决住房问题,政府当然会合理调配土地,满足建房的要求。可是,土地到了某些开发商手里却玩起了囤积居奇的游戏。他们声称土地不够用,政府又不提供更多的土地,无法满足老百姓住新房的愿望。事实是当人为造成土地供不应求的现象,既而房屋空置率密而不宣。于是乎,去年的地皮不盖楼,掐在手里成了今年的高价;他年盖的房,现在卖更高的价格。说白了,全民的土地,我们的资源,产生的收益,房地产商们发了大财。现在政府加大了土地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土地挂牌后不开发。一些开发商也采取了积极的态度,配合政府稳定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也许有的高明人士又要说:“政府不要干预太多,市场经济吗,一切必须符合经济规律 ,供需得平衡啊。而且,房地产经济也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难道就你懂经济规律,知道市场经济?不要动辄搬出高深理论来吓人,明白个中奥妙的人知道你是得了便宜卖乖,不明白的不被你唬弄着啦。房地产业不能无序开发,市场经济也离不开政府监管!
二、房屋的商品性质 市场经济里,房屋成了商品。开发商盖楼,老百姓花钱购买适合自己的楼房。在这买卖之间,房屋的商品性质更加明显。我们每个人喜好不同,需求不同,但对房屋的选择却不尽相同:满足自己的空间要求,符合自己的购买力,房屋质量要好。现实是商品房怎样建?小户型多点?大户型多点?建筑质量如何?该卖多少钱?作为购房者的老百姓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开发商摆布。是不是很不公平?本来吗,房子是商品,买的人就是顾客,对商品不满意、价格不接受可以不买。买了之后发现有很大的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接受赔偿。然而,开发商见大户型挣钱就拼命的盖,小户型少,卖的也快,需大于供啦,小户型的价位飞涨。顾客们真正买到房屋以后,如果遇质量问题,闹心啊!给你修倒好,不修不管的事情经常发生,遭老罪啦!银子到了人家手里,你又能咋样?买房不成反受累,终日奔波为那般?老百姓不容易,又有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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