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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居者有其屋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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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期盼 贫穷差距在拉大,而弱势群体更需要社会的关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近几年没有发展完善。虽然诸多因素,但大势不可阻挡。其实,买不起房子租房子也是个办法。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将居民承租房屋通过购买产权而归个人所有。通过这种方式改变房屋的维修管理方式,引入社会化物业管理,降低政府房产部门的运营成本。或者说,这是政府给自己减负。既然如此,政府可以投资建一些适当标准的公寓楼,如果可能,最好是高层,有效利用空间资源,节省土地。之后,向社会公开招标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的管理。把这样的公寓租给买不起房的群众,既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又减少了政府在房屋管理上的麻烦。现阶段,经济适用房建设应该作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一种手段。虽然政府采取了一些鼓励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举措,又相继制订了一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但依然有困难群众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买不到房子。政府不应认为:开发一次经济适用房就能一次解决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众的住房问题。试想,在整体房价处于较高水平,而整体居民人均收入处于较低水平情况下,怎能一次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关于弱势群体的居住现状,政府应当重视这方面的问题,下大力加以解决。尽管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状况具有较大差别,但社会不应嫌贫爱富。困难群众的安居不应是梦!政府的职能正在向公共服务转变,财政的支出也正在向民生倾斜。只是呼吁我们的政府加紧落实,早日让困难群众喜迁新居。
四、房地产业的社会效益 西方国家的大工业革命,带来了房地产业的历史性的机遇。应该看到,工业化改变了西方国家的落后面貌,房地产业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现在的情况是,西方国家的房地产业已经走过了一个半世纪的发展道路,大都建立健全了本国国民基本住房制度。无论是住房的开发,买卖,贷款,售后服务,公房租赁,还是住房的物业管理,都全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效益原则。反观咱们自己,还是大家给个答案吧???其实,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必然带来财富的巨大增长。房地产业作为蓬勃发展的产业,其获得金钱方面的利益堪称暴利。我不否认房地产业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的空前繁荣,也赞赏一些房地产商人的经营头脑,做大做强本企业。但企业不应单单只追求金钱效益,唯财至上。房地产企业更应注重社会效益!不是有人赞成加入WTO组织的中国要与国际接轨吗?“房地产企业就接的很好!”可是咋看咋别扭!还是讲讲实际吧,老百姓是没有你开发商专业,一肚子道道儿。可别忘了你本事再大也是社会一员,不也是老百姓。除非你有非常背景?俺只想就事论事,不会学有的人使用烟幕弹,把水搅浑,惟恐天下不乱,借机坐收渔翁之利。
五、政府的责任 温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说:“改革只能向前,绝对不能后退!”房地产业也是一样,应该前进,进一步完善,受到老百姓的欢迎。政府有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包括利用金融手段控制违反规定的开放商资金运转,及时公布存量商品房的信息,打击开发商虚假宣传,哄抬房价行为。在保证开发商建设成本的基础上,合理计算房屋利润,不能任凭开放商随意大幅度增加房屋销售价格。政府应予以制订房屋指导价格,给市民以有效参考,避免盲目跟风,造成损失。政府不应片面追求眼前利益,采取争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松弛房地产管理,并不顾百姓实际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房价或减缓房价过快增长 。人民政府一定要为人民负起责任来!
我就是一平头老百姓,书读得不多,也想买房子,一定会买!杜甫老头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我说:“敞亮住房有一间,娶个媳妇当回爹,安居乐业为哪般,父母大人享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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