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购房人不知道自己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误认为管理公约是不可修改的,管理公司也是不能更换的。关于维修基金和管理费用的支付,更是不知如何处理是好。目前关于维修基金和管理费用的标准尚无具体的明文规定,这就给物业管理公司留下了较大的余地,也给每位购房人增加了无形的压力。但不管怎样,收费的高低是应该与服务的质量成正比的。所以购房人在签订管理公约时,有权利对收费的数额和服务的项目与质量提出修改意见。
购房人应保留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因为每一位购房人,不管是购房自用,或是投资,都希望所购的房产日后会增值,而能够影响房产增值的一个关键因素就在于物业管理。有了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良好的专业化管理,所购房产肯定会有所增值,否则,房产不但不会增值,反而会贬值。所以每一位购房人在购房时都会面临两次选择,第一次是选择欲购房产,该物业确实是自己满意称心的物业。第二次应该是选择一个好的物业管理公司,虽然在入住前签订管理公约时,购房人无法立即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但保留在一年后选择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仍不失为一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措施,以便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