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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到“3·15”这一天,消协公布的投诉最高的几个行业中,房地产总是排在其中。高投诉使得许多想买房的人望而却步。为此,本版特辑一组在房地产投诉较高的几个方面的文章,以提醒读者注意。
还有一点想提醒读者注意的是,“3·15”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日,但保护自己的消费利益却不只在“3·15”这一天。
对于老百姓来说,签合同这一原本陌生的经济行为随着房改的深入已逐渐走进了您的生活。但“合同”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毕竟还是个新生事物,因此,因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就少不了。其中,购房合同中陷阱成为消费投诉中的热点。
现在购房时签订的认购书属于格式合同,其中的格式条款多是开发商未与购房者协商,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的。就笔者所见,几乎所有到消协去投诉的消费者所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均未采用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推荐的《购房合同规范文本》。在合同的具体实施时,开发商往往又一厢情愿地添加补充条款,目的是给自己卸包袱,把责任推给购房者,认购书成了“不平等条约”。而当购房者因格式合同受到侵害,诉至法院时也大多因合同生效而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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