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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设D公务员是科员,该职工的核定住房面积为8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该职工属于超标户。处理办法:购买现住房超标,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如(正司级上浮20平方米),作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见下表),本职级与上一个职级住房面积标准之差的部分,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买,可享受住房折旧政策优惠,不享受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西藏内调人员和教师购房等政策优惠。超过住房控制面积标准而确实难以分割退回的,每建筑平方米按4000元计价;实际价值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价值确定房价,但不得低于当年房改成本价。
例:如上例中的D公务员所住公房位于三环左右,评估值每建筑平方米4500元。该职工的住房面积上浮一个职级后为70平方米,7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80-70=10平方米)应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补交购房款40000元。
职工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之内的部分执行届时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职工承租住房超标,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超过控制面积标准的部分,暂按届时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两倍计租,逐步提高到市场租金。职工职务变动后下月起,根据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重新计算房租。
职工1999年度(含)前已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超标住房的,须按本办法重新计算房价款,并在《办法》印发之日起1年内补交差额房价款。一次性补交差额房价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允许离退休人员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分期付款的利率按届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并后面积超标,且其产权分属一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建筑面积较大一套住房的产权单位处理超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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