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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下同)乘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为0.66,工龄补贴额为13元。
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额为:(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例:假设上例中的B职工为科级,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为400元,现标准工资为450元。
该职工1999年后的月住房补贴额为:
450×0.66=297元
该职工1998年底前一次性住房补贴额为:
400×0.66×28=7392元
怎么达标
未达标户:职工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或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以去年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准。按照职工住房面积核定方法核定的职工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方案》中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的,为住房未达标。
处理办法:职工住房未达标的,差额面积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
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差额补贴=(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其中,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工龄补贴额为13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离退休职工,工龄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职工已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现住房且未达标的,不再办理退房手续,差额面积可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
职工现承租公有住房且未达标的,可继续承租现住房,按本办法规定申领差额补贴。租住不可售公有住房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退出现住房,视同无房老职工计发住房补贴。
对于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在职务晋升、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时,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计算方式为:
级差补贴=(届时基准补贴额+届时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级差面积。
级差面积=晋升后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晋升前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职工差额补贴、级差补贴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专项用于个人住房消费。
超标处理
超标户:按本办法核定的职工住房超过其在《方案》中规定住房面积标准的,为住房超标。职工购买现承租的公有住房,其住房面积标准之内的部分,按当年规定的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优惠政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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