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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初,我和爸爸拿着合同一起来到售楼处讨个说法。当爸爸找到当时给我们签合同的那位小姐,问她“如果房子8月底无法交给用户怎么办”时,那位小姐来一句“我们当然是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更万万没想到的是,售楼小姐居然不承认我们的合同,她说当时这份合同是草签的,现在要签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上写的都是11月底完工。真是什么可笑的事都有!在爸爸的一再要求下,他们的负责人接待了我们。我们双方就两份合同争执了整整一个上午,连中饭也没有吃。最终对方同意在重新发给我们的新合同上写上了“8月底完工”。而关于房子面积的问题,我们只好等待土地房屋部门实地测量后的结果了。
后来我们得知,A座之所以盖得慢,是因为资金到得慢,所以还要请我们理解和支持。可是,作为消费者,谁又来理解和支持我们呢?当初,我们带着那么多美好的憧憬买下了它,盼望着尽早住上新房子,却被拖延了;当初我们咨询时,售楼小姐说会赠送用户可视对讲门铃和抽油烟机,而今却被告知是口头承诺而被取消了;当初之所以买这套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91平方米的大小适合我们三口之家,现在又被无情地缩小了面积。虽然可以得到些滞纳金,而那可怜的几百元钱又能弥补些什么呢?
我们只得自认倒霉,苦苦盼了一年半的房子如今却盼来了这么个结果!
买房,实在是太累了。但我也要真心告诫那些想买房的朋友们一定要慎之又慎,衷心祝他们好运。
【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