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 费 标 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与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按照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以下8项: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绿化管理费;
清洁卫生费;
保安费;
办公费;
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法定税费。
为弥补管理费的不足,物业管理单位还可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创收。特约服务就是创收的一个方面。特约服务将本着“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物业管理单位除收取成本费外,还将收取适当的服务费。
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具体为:
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
收费标准:20元/自然间
服务内容:清运因室内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
服务标准:日产日清。
备注:如住户自运,不收此项费用。
保洁费
服务内容:楼宇内公共部位及小区内道路环境的日常清洁保养。
服务标准:道路每天一清扫,垃圾每天一清运,楼梯及扶手每天清扫、擦拭一次,院内道
路、庭院绿地废弃杂物及时清理。
备注:执行小区所在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保安费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