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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档外销公寓入住已经两年多,但从来没有公布过物业管理费的收支账目。
日前,该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今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将有所增加,激起了广大业
主的强烈反对。有几位业主进行串联后,以书面方式声明自己将以拒付物业管理费
的方式表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不满。物业管理公司也很生气,针锋相对地提出,目
前该物业的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公司向谁报账?其次,现有的有关高档物业管理
费的法规是入住后才颁布的,而收费标准是入住前就制定的。如果这些业主不交费,
则将坚决以法律途径追讨,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这个案例的焦点并不在于物业管理费的多少与增减,而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运
营是否公开、透明、合理
通俗地讲,高档物业是按照倒算的办法计收物业管理费的。在《北京市高档住
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中规定,高档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
节价,一般包括公共性服务费、公众代办性服务费、特约服务费三种,其中最主要
的就是公共性服务费,我们常说的物业管理费实际上指的就是这部分。
《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的公
共性服务费应按各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核算,在区域范围内按建筑面积或按户由产
权人分摊”。
也就是说,高档物业是先算出本物业管理年度总共会发生多少成本费用、多少
利润、多少税金等,得出本物业管理年度的应收物业管理费总额。再将总金额除以
该物业总建筑面积,得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费,并按照这个标准
向产权人、使用人等收取物业管理费,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倒算,是“花多少、收多
少”。相反,普通住宅的各种物业管理费均有国家统一标准,物业管理公司要按照
这个标准收费并量入为出,“收多少、花多少”。
这种特点导致广大的产权人、使用人对自己所承担的物业管理费数额、使用情
况等心中没有数。这就会有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黑箱操作,就有可
能随意制定预算、随意定价,可能出现多收费少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问题。而如
果产权人或使用人一点不了解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多交的钱或未花费的钱就可
能会流失。
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都要求高档物业的物业管理收费一定要公开、透明、合
理
比如《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就规定,制定收费标准时,
物业管理企业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也可由双方委托价格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对
费用、成本、利润等进行测定。另外还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
向管委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公布收入和支出账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重
大决策,接受管委会和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的监督。
这个案件的问题就在于此,该物业的收费标准如何制定,产权人、使用人均不
得而知。但他们更不能容忍物业管理公司不严格依法公布账目,使他们觉得物业管
理收费及花费不合理而拒绝付费。
写字楼物业管理不报账在法规面前是站不住脚的
该物业管理企业辩称,目前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以及本法规是入住后才颁布的
云云,但这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广大的产权人、使用人依然有权进行监督、
了解。因为广大的产权人、使用人是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们的
知情权无论如何还是应该受尊重的;其次,早在1996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就下发
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其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每6个月公布
一次账目的要求,这些规定理应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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