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报告显示,10大城市去年10月末的平均债务率为38%,其中沪、京、津三个城市家庭偿债能力接近55%的银监会警戒线。为此,专家建议,购房的消费者每月供房的费用,不适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案例:张先生单身,28岁,公司职员。月收入5000元,股票账户上有5万元,购买的均是未经过股改、市值5元以下的股票。他想买100平方米的住房,需贷款20万元,眼看央行再次加息,他决定选择期限较短的5年期房贷,以减少利息支出,但每月近4000元的还款,又让他有点吃不消。
分析:张先生处于人生发展阶段,应随时掌握自身资产负债情况,为人生做好规划。
误区:房贷月供不应高于家庭收入50%。张先生负债比例接近80%,月供和收入比例超标,将带来巨大压力。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