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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
不打无准备之仗
千万家专业人士提醒您,通常广告商的文案写得语言非常动人,效果图设计得非常精美。售楼小姐的嘴巴更是像蜜糖一样,但大家在挑选的时候一定不要轻信。开发商承诺的,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以要求签补充条款,但因为目前都是格式合同,一般开发商不愿意更改,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1.尽可能选大的开发商或资金有实力的甲方;2.看看代理公司的实力与口碑,及销售人员的素质?鸦3.多收集沙盘宣传楼书,查看项目整体规划图,并备份,好在日后开发商不对现时提供证据。然后在入住一年后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
【律师说法】
商家承诺要写进合同中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提示: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中,为谋取更大利益,在售楼时会出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行为。购房者在购房时,在无法核实这种宣传的时候,律师建议:首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把这些承诺写进合同中的补充协议里,以防日后开发商在项目竣工后,在没有兑现承诺时,没有书面证据导致购房者处于不利地位。其次,该项目竣工后,在交房时,购房者可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内容验收房屋。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可拒绝收房,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能够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房款。
忽悠7臭水沟成自然水系
类似忽悠
亲近自然,景观住宅……有什么弊病?就是不告诉你。
【典型案例】
警惕“亲水”变“恶水”
丁先生在水景住宅热销一时之际,选择购买了清河某项目。由于项目强调了“亲水”卖点,房子的价格也因此比周边贵了不少,但是丁先生想到临水而居的生活质量,理所当然地“欣然接受”了。但居住几年之后,特别是夏天将近,丁先生反而忧心忡忡,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亲水”。丁先生告诉记者:“清河”不“清”。河水污浊,从春末夏初直到秋天,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要忍受着令人作呕的恶臭气味,特别是炎夏,傍晚原本是沿河散步的惬意时光,除了眼睛和鼻子比较痛苦之外,蚊蝇活动异常猖獗,所以晚上很少见小区居民散步、运动。现在居民由原来的“亲水情结”转变成“恶水情结”,加之属“自然水系”,不能做地理位移,所以,花不菲的房价只能“无奈”地生活在“亲水人家”中。
【专家解析】
“二查一约”少风险
水资源的稀缺,使很多消费者追捧水景住宅项目,而真正意义上的临水而居,确实能让居民得到“高消费”后的满足感和满意感。不过,由于我们的商品房项目多采取的是预售制,因此,开发商在借“水”之宣传攻势上不遗余力。中大恒基动产营销总经理王述提醒消费者,购房前要“二查一约”。“二查”是指,其一现场勘查,看一下水景的现状情况,将现状与宣传作一个比较;其二是查阅城市规划,看看在入住之日项目宣传的水景蓝图能否兑现。“一约”就是将水景蓝图中宣传相关的内容落实到购房合同中,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做好物质准备。
【律师说法】
细察合同防“货不对板”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提示:购房者挑选带有水景的楼盘时须注意几点。首先,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先要求开发商提供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这主要是看水景位于小区的具体位置,规划的规模是多少等相关数据,以便根据水景所处位置选购观景最佳角度的住房;其次,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把开发商如改变规划条件应经购房者同意的相关条款写进合同中。最后,在交房时,购房者按照原《规划意见书》上的规划条件以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相关内容仔细核对,以防“货不对板”。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