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继央行上调住房贷款利率后,部分地区银行又相继停止了住房转按揭业务,提高了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遗憾的是这一系列市场化的调节手段似乎并没有奏效,于是,中央政府不得不祭出行政调控的法宝。新华网评论员文章明确指出,“房价大起大落,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为什么呢?因为“住房价格上涨过快,随时会演变成全局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也从调控房价、控制通货膨胀的角度,谈了高房价的危害与地方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当高房价终于和地方官员的乌纱帽挂上钩,期待与批评兼而有之。期待者认为,目前的房价“野马”必须靠行政高压才能打压;批评者担心,这一行政手段即使压住了房价其负面效应也许更大。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一轮行政调控房价,请看本期新闻访谈。
高房价背后的地方政府影子
《中国经营报》:以前,人们总是把房价高企的责任推到开发商身上,但是能不能做出这样的判断,房价高企还有地方政府的一部分推动作用?
倪鹏飞:房价高企是综合原因,地方政府应该是有一定责任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财政压力的考虑经营土地,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影响,在好多地方,财政收入和土地收入几乎相当了。还有就是地方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和执法的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问题,交易不规范,监管得不严。这次中央为什么通过发通知的办法稳定房价,就是由于房价问题里有行政原因,有地方政府的责任,有一些不是市场行为,所以必须采取行政手段对付。现在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在飞涨,形势非常严峻。
张占录:我认为房价高企里面没有谁应该承担责任,这是一个市场的运作。但是如果非说谁要承担责任的话,那也是政府比开发商责任要大。因为正是房地产政策制定上的不完善,使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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