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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确定哪些内容 1、双方确认每一关键步骤的完成时间,及相应的款项支付时间,避免一方无限制的拖延。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处填写附加条款,不要有含糊不清的约定和条款。 提示:双方当事人中只要有一方是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同胞),那么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方才生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何签订附加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房屋的装饰装修、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价值都会包含在房价内,但通常不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详细约定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比如电器家具是否能正常使用,承诺赠送的家电是否缺少等) 购房者应尽可能在合同附件二“房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是内装饰情况”中把随房屋一同转移的家电、家具的数量、种类、型号等一一列明。房屋转让价格如果已包含了上述装饰、物品,则上家应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如果是属于赠送性质的,上家对于有瑕疵的赠与物不承担责任,但最好双方约定赠与物能够正常使用,否则这样的赠与也是毫无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