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让居民住得更舒心———透视老城区顶楼渗漏现象 |
|
|
|
近日,家住城北梅园新村的李先生遇到了头疼事:刚住几年的顶楼房子在维修了几次后,现在又漏雨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老城区像李先生这样深受漏雨、渗水之苦的居民还有很多,是什么原因让顶楼居民不能彻底解除漏雨、渗水问题呢? 房屋渗漏谁之过? 建设局有关技术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屋渗漏多为屋面渗漏、墙体渗水、窗框渗水三种情况。窗周边渗水的原因是由于窗框洞施工时未按规定要求,预留的间隙大、密封不严造成的。墙体渗水原因是施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砌筑砂浆的密实度不够和粉刷面粗糙,形成毛细孔所致。顶层墙体漏水主要是开发商取消屋面保温工程,加上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又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施工,温差会使墙体开裂,导致渗漏。通过房屋渗漏产生原因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到,有的是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时未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程序造成的,有的是由于年久失修造成的。那么,作为“弱势群体”的住户只好被动接受渗漏的事实。 记者感言:房子渗漏是件麻烦的事情,由此而带来的后期影响很大,所以,开发商和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主动担负起维修房屋的责任,想住户之所想,为住户排忧解难。 维修之路充满艰辛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1998年交房的,2001年,李先生装修好后,房子就开始出现墙体渗雨和屋面漏雨现象。为此,他曾经找过开发商。经过商量,开发商对房子进行了简单的维修。然而,不到半年的时间,房屋又开始渗雨。再与开发商联系,开发商答复,已经将房屋维修工作转给城北街道了。找到城北街道,街道相关负责人说,房子没有维修基金,只有每平方米10元的物业管理费,现在已经用得差不多了,等研究以后再答复。等了一段时间后,李先生没有耐心了,况且房子又漏雨。于是找来维修人员,花了1000元对房子进行了维修。本想这次完事大吉了,可是,房子其他的地方又开始漏雨,他只得再请人维修,先后维修了4次。两年过去了,前不久,以前大修的地方又漏雨了。实在没有办法,李先生到建设部门投诉。建设部门相关单位检查后认为,要想彻底维修好房屋漏雨问题,至少花5000元左右才解决问题。通过了解,街道负责人告诉李先生,房子维修期限已经过了5年保修期,现在只能由房主自己出钱来维修了。“我招惹谁了?房子渗漏,我修来修去还是自己最后出钱。”李先生无奈地说。 房子漏了,住户的急迫心情是可想而知的。然而,现实中相关单位敷衍了事、互相推诿以及由于房屋没有维修基金等让住户的维修之路充满了艰辛。 记者感言:房子渗漏,住户的心情可想而知,那么有关部门既然维修了,为什么就不能维修得彻底一点呢?作为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呢?能不能让住户的维修之路不再艰辛呢? 问题解决指日可待 采访中,市建设局的有关领导告诉记者,作为住户面对渗漏等问题,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确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层面防水工程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限为5年,保修期内如果出现问题,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对于超过保修期的住户,住户可以通过居委会向市建设局和玉山镇申请住房维修经费,妥善解决渗漏问题。但因为2002年前的老住宅没有交纳住房维修基金,只交了一点有限的物业管理费,所以维修的资金很难得到落实。这是住户维修时遇到的最大问题。那么房子漏了总是要修的,谁来承担相应的费用呢?让住户感到欣慰的是,市人大代表已经就落实老城区建筑维修经费问题向人大送交了提案,市建设部门也正在承办此事,建设局已经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市城镇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市、镇二级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维修经费,目前此《意见》已经上报市政府,不久,市政府将会给予批示。记者有理由相信,李先生今后再也不用为修房子发愁了。 记者感言:每个人都要忙着自己的工作,精力是有限的,房子渗漏的事情谁遇到了谁头痛。作为房产开发商以及房屋管理维修单位,要从维护房主的利益出发,对出现的问题采取不推、不躲、积极维修的态度,将问题彻底解决。期盼政府早日明确责任,出台政策,让那些承受“屋漏偏逢连夜雨”的住户早日解决问题,为他们营造一片晴朗的天空。
【来源:昆山日报 】 |
| |
|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
| 【郑重声明】昆房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昆房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图片新闻 |
| | |
 |
新闻推荐 |
|
|
论坛最新推荐贴 |
|
|
| |
|
| |
|
|
|
|
一周资讯点击排行榜 |
昆山房产业主论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