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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帮查一下我新购的房屋能否享受‘一价清’政策?是否要另行收取管道气材料安装费?”薛先生近日在昆山政务公开网咨询。
“你所购房屋是在2005年11月4日核定商品房预售价格的,当时已实行‘一价清’制度,是不允许价外另行收取管道气材料安装费的,但有线电视初装费允许作为代办项目,在价外收取。”有关部门的及时回复消除了他的疑虑。
“一价清”制度,是指房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对购房者最终结算时实行一个价格。我市从2005年6月1日起实行这一制度,避免买房后各项费用节节攀升,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购房者欢迎。但由于“一价清”制度的实行存在新老政策的衔接问题,不少消费者误把签订购房合同时间在2005年6月1日之后就能享受“一价清”,对所购房屋的管道气工程材料安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实行价外收取有质疑,造成与开发企业的误解与纠纷。然而,我市从2005年6月1日起实施‘一价清’,这个时间是指相关部门对开发企业销售普通商品房、高档住宅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的时间,而不是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间。
据悉,自2005年6月1日起经审核的房价中已含管道气工程材料安装费,2006年1月1日起审核的房价中已含有线电视初装费。具体时间购房者可向房屋销售企业索要相关部门对该楼幢的文件批复中查找。各楼幢的审核时间不一,购房者要擦亮眼睛,以免开发企业“张冠李戴”。
【来源:昆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