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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报讯(记者 苏 剑 金 晶)昆山的低保户不仅能享受到国际贫困线标准之上的低保保障,而且能享受到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近日,昆山在大幅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还出台了《昆山市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经街道、社区调查公示,市民政局、建设局两部门审批,目前,全市有45户低保户可享受租房优惠待遇。
根据该《意见》规定,以上入围的低保户均是低保无房户和低保住房特困户,即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这些对象在租住私房时,根据住房人口数量,每月可享受208元到880元五种标准不等的住房补贴金。其中原租住公房的对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月租金则可申请核减为0.5元,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60平方米。
在昆山,像这类针对低保户制定的优惠配套政策还涉及到水、电、粮、油等日常生活领域的各个方面,以及医疗、教育、就业等各个领域,有效保障了低保户的生存和发展权,为尽量减少贫富、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昆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