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小张准备在城西买一套新房,促使他下定决心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家房产公司把楼盘已售和待售信息都上墙公布了。小张说,信息公开以后,明明白白消费,心里比较踏实。从今年5月8日开始,市房产管理部门规定,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销售现场公布房地产交易信息。
据了解,在广泛听取购房者意见的基础上,我市正式推行了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目前,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产开发企业全部实行了公示制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在售的楼盘,也将于6月1日前完成销售现场的整改,公示交易信息。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公示的交易信息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商品房预(销)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业主临时公约,规划审批后的项目建筑总平面公示图,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公示图,土地、商品房(在建)是否有他项权利或者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房源销控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手房购房指引等。对不按规定公示交易信息的企业,房产管理部门将出台相关措施予以制约。
【来源:昆山日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