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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房权和地权在法律规定上是一致的,但在城市房地产开发实际操作中的分离,令人们的房产权始终处于不安的境地。
“房地分离”怪象敲响苏州模式警钟
□本报记者 温淑萍 发自江苏昆山
十几年来,中国集体土地流转形成了知名的苏州、顺德、芜湖三大模式。
“苏州模式”是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形成的,其核心特征是以集体土地入股办企业,使外商获得土地、厂房,推动了本地经济的飞速发展。苏州虽规定“房地不得分离”,但这一模式的先天不足,导致“房地分离”有着必然的趋向.
外资企业富田公司的7年房地分离怪现象,已成为“苏州模式”走在十字路口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