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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为抓手,不断探索依法管地的长效机制,促进土地执法监察水平的提高,为昆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地法制环境。近日,在我市举行的苏州市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区)、镇”工作会议上,我市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的经验被推广。
2007年,我市大力开展创建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成立了“土地执法模范市”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市镇两级主要领导过问、分管领导负责、国土部门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在创建过程中,市国土部门抓住“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时机,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提高全市干部群众依法管地、用地的水平。
为预防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我市建立健全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三级土地监察网络,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排查,对热点问题及时分析,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国土部门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逐步形成了“上下一致、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2004年开始,市国土资源局就与市公安局建立了 “110”土地联合执法机制。该局土地监察大队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实行联动,并配有“110”联动执法专车,快速制止各类破坏耕地、违法取土现象,有效防止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用地管地中出现的违法责任,我市严格追究。市政府与各区(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将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各区(镇)主要领导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土部门严格执行国土分局长(所长)“一票否决制度”,即土地一级市场出现违法用地,特别是破坏基本农田,没有履行保护“生命线”职能的,对分局长(所长)就地免职,这样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案件的发生。
通过创建,全市依法管地、依法用地得到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苏州市在2007年对各县市的集约用地考核中,昆山亩均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达到了489.26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对GDP的产出率达到了991.75万元/亩,新增建设用地对财政收入的增长率达到了366.81%,这些指标均位列苏州第一。
【来源:昆房网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