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律师在线>项目前期>正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发布时间:2006-4-6 22:17:49 责任编辑: kunfun.com [ 到论坛发表看法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四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第五十二条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五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五十四条 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评标中应当作为参考,但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第五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六十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本新闻共8页,当前在第5页  1  2  3  4  5  6  7  8  

【来源:】

  上一篇: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添加到收藏夹 |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郑重声明】昆房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昆房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相关资讯 ==全部资讯==
 图片新闻
  房展会B2展位的西班牙风..
房展会现场 房展会现场 房展会现场..
       近日,清风华院别墅样板房正式公开,..
 新闻推荐
·5.1快讯:清风华院房展会期间联排全面特惠8.8折
·2007昆山春季房产展示交易会5.1开幕
·中西合壁技惊四座-清风华院别墅样板房正式公开 
·“空中庭院”的创新-东辉铂领
·自由都市临湖轩13#开盘即成楼市新宠
·4月28日中创·泰和苑全面封顶 
·新城房产获选福布斯“2006年度亚洲最优秀的中小企业..
·5月1日『东方丽池』盛装开盘六部曲
·江南明珠苑舞林大会向复赛风火挺进 精品现房热销持续..
   论坛最新推荐贴
   业主论坛推荐 ==进入论坛==
   一周资讯点击排行榜
·阿拉要到昆山养老—..(2109)
·洞房风水23个注意事..(1852)
·解读昆山城市东部副..(1837)
·“跨越2006,昆山房产..(1566)
·新昆山人成为稳定房..(1353)
·景枫嘉苑:2800元/平..(1202)
·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1154)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981)
·2006昆山秋季住宅产..(930)
·朗晴园二期多层10月..(910)
房地产精彩活动推荐
·第四届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城..
·第二届中国城建与房地产科..
·第三届中国城市标志名盘年..
·第三届城市标志名盘年度金..
·首届(亚洲)国际创新型地..
·邻里中心项目诚邀合作伙伴..
·06江南明珠苑社区风光摄影..
·房地产江湖风云变幻 一起找..
   昆山房产业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