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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装修,先缴1800元
8月12日,市民李小姐拿了好几张缴费收据找到本报记者。“这些都是新房装修前缴费给物管公司的收据,不知道这些收费名目合不合理?”她有些困惑地说,“物管公司收费有什么依据?”
记者接过收据,发现物管公司收的费用还真不少。“装修押金1000元,电梯维护费300元,垃圾清理费300元。”李小姐介绍:“除了这些费用,在办理装潢工人出入证时也缴了一笔钱:出入小区低于3天的,一张证5元,办了3张,共15元;出入小区多于3天的,一张证10元,另加押金50元,也办了3张,共180元。为装修新房,我一共向小区所属的物管公司缴了1795元。”
“事实上,我们拿新房钥匙时就开始缴物业管理费了。物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算,每月每平方米1.2元。既然业主已经按月缴纳物管费了,那物管公司针对新房装修收取费用的依据是什么?这属不属于乱收费行为?”李小姐说,这些问题涉及到许多业主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作出解释。
物管公司:收费有规定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这家物管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收费项目是有依据的,也是“行规”。“每家物管公司都是这样收取的。”她举例说,比如电梯维护费,装修人员频繁使用电梯,我们要分摊电费,这笔钱是用于电梯维护,属于一次性收费,是不能退的。
真的如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的那样,所有收费都是有依据和合理的吗?
主管部门有说法
就此事记者与市物价局相关科室取得联系,针对一项项收费,相关负责人作出解释:“收取装修押金和垃圾清理费是合理的。物价部门与建设局曾联合制订过相关的规范收费文件,这两项收费有据可查。但是,电梯维护费的收取是不合理的,因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已从居民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列支。物业管理公司以任何名目收取的电梯维修费、维护费都是不合理收费。”
至于出入证办理收费,该负责人表示,这不属于物价部门管理的范围。物管公司出于管理、保证小区安全的需要,办理出入证、收取工本费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应该签订相应书面协议,弄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纠纷。居民如果发现物管公司有不合理收费现象,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管公司讨要说法或者向物价部门投诉。
【来源:昆山日报】 |